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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部门获悉,土地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土地闲置费;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以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面积所占比例按100%控制。
据悉,今年南昌市(含四县)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5000~5500亩,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以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面积所占比例按100%控制。
同时,南昌将对全市已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逐一进行疏理,对由于受让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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