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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15日起房地产中介不能“摸”二手房款
2007-06-14 08:4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日(13日)表示,从6月15日开始,北京市二手房交易款项将不再走中介的公司账户;买卖双方只能有两种方式进行钱款划转:一是将首付或者全款汇入设在各个银行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二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再签订《资金自行划转协议》,房款由买卖双方自行划转。

    业内分析认为,今后中介公司将没有机会接触客户的购房款,这从根本上杜绝了中介挪用客户房款的不法行为;同时由于买卖双方对彼此缺乏了解和信任,所以一般不会进行“自行划转”,尤其是对于贷款或者需要解除抵押的二手房交易来说更是如此,因此,今后进行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量将大幅度上升。从长远来看,此举将加速淘汰不良中介,规范交易秩序,平稳房价。

    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经纪公司不能再经手交易结算资金,借用客户资金来扩张业务、投资等行为将得到制止。同时,部分中小经纪公司由于达不到设立保证机构的门槛,其业务将会向大型品牌中介转移,从而使强者更强。

    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认为,今后,中介公司“钱款保管方”的角色将消失,这意味着中介职能的减少,而竞争将更加侧重于撮合交易过程中的服务,比如咨询、办理贷款、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等方面。

    7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认为,资金监管是二手房“网签”的一个重要流程,所以,6月15日起强制执行资金监管是北京二手房市场适应“网签”的前提条件,这有利于市场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房市场各项指数的监控,规范二手房交易。(记者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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