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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引导优秀人员向营销岗位流动,鼓励在岗营销人员努力工作,争创佳绩,近日,吉安市局对客户经理系列营销人员,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在岗年功津贴和特殊晋级制度,即:对正式聘用且在市局客户服务中心备案的客户经理系列营销人员,从2007年1月起每月享受每年10元的客户经理津贴,逐年增加,最高为每月100元;对在岗一年的客户经理,如获得省公司营销精英称号,或连续两年获得省公司优秀客户经理称号,或连续三年获得市局优秀客户经理称号,或在全市阶段性营销活动中营销业绩排名三甲,或一次性项目营销业绩达10万元的,可享受特殊晋级。(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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