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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标准通过审查
2007-08-22 09:35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记者从国家邮政总局获悉,全国首部“快递服务标准”已经通过审查。在内容上已有大幅度修改,包括将争议最大的快递价格最低限制标准删除、赔偿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也做了相应的改动”等。通过审查后的快递标准将尽快完成报批稿,经国家邮政局审批后,发布实施。

  据悉,8月17日~19日,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内蒙召开会议,对“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审查的“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根据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在内容和编写格式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具体内容有:快递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调整为15人;服务时限的表述从“工作日”改为“小时”。对于争议最大的快递价格和赔偿标准,审议稿也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最低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只规定了服务费用的设置原则;赔偿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也做了相应的改动,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外运空运、中铁快运、民航快递、广东顺丰、上海圆通、上海盛彤、北京宅急送、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单位的25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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