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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 推荐
时间:2007-09-24 10:4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杜宇)我国快递服务行业即将告别无标准的历史,首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21日正式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达瓦说,《快递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如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应不低于15人;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在服务费用方面,《快递服务》标准规定了设置原则,即快递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快递服务组织不应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备受关注的赔偿问题,在《快递服务》标准中以附录形式出现,围绕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等提出相应赔偿原则。

    《快递服务》标准还规定,快件的单件重量不宜超过50公斤;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

    据达瓦介绍,国家邮政局于2007年3月启动快递服务标准项目,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标准草案的意见,共收到来自600多家单位的近700条补充和完善的建议。

    尽管《快递服务》标准还是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但达瓦表示,它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快递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后,国家邮政局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据调查,截至2006年底,全国经营快递业务的法人企业有2422个,其中拥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63个,全部从业人员为2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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