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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
时间:2008-04-29 14:45 作者:邹运芳    来源:赣邮网

  
    近日,《江西省邮政公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制定出台,使我省邮政企业维护内部和谐稳定又添保障。
    《预案》明确,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事件的首要环节,是维护邮政企业内部稳定和广大邮政员工的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预案》规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在省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江西省邮政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和《江西省邮政公司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履行职责。
    省公司要求,全省各级邮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和发现可能会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导,防范于未然;要严格执行《预案》规定的报告制度,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对 “两排查”情况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邮政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局面,为全省邮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根据《预案》规定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处置预案。 (信息员 邹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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